首页
集团概况
新闻资讯
业务领域
党群工作
社会责任
人力资源
招标采购
集团自媒体

江西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反馈督察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投资集团”)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12月29日向江西投资集团进行反馈。反馈会由江西投资集团总经理曾昭和主持,督察组组长詹春森通报督察报告,江西投资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揭小健作表态发言。罗盛金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江西投资集团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所属二级公司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江西投资集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践行新发展理念,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体向好。


江西投资集团明确了各领导、各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制定了环保隐患排查治理、监督考核、信息公开、环境应急管理等管理制度。积极贯彻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要求,持续加大污染治理投入。丰电二期开展了重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实现了超低排放。新高焦化有限公司建设了脱硫脱硝除尘系统并升级改造。“十三五”期间,江西投资集团累计节约17.2万吨标煤,完成节能目标。


大力推进“大能源、大环保、大数字”发展战略,全面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和产业升级。“十三五”期间累计关闭了27处煤矿,退出产能608万吨,推进煤炭板块由地下开采转向煤炭物流贸易。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已建成光伏并网发电184.52兆瓦。全力推进天然气“县县通”工程,全省98个县(市、区)使用上了天然气。江西省华赣环境集团积极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责任,荣获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江西投资集团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督察组交办的17件群众信访件已全部办结,责令整改企业12家,约谈有关责任人员20人次。


督察指出,江西投资集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但对标对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部署要求,对照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待仍有差距。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思想认识有偏差。一些领导干部认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在下属企业,只要下属企业把环保问题管好就行;一些领导干部认为,企业主要职责是发展,以致一些重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未作部署安排,2018年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公司未细化方案或采取针对性措施。


制度体系不完善。江西投资集团及所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制度长期不完善,不少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在督察组进驻前才制定印发。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机制不健全,考核问责刚性约束较弱,仅在每年签定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有“不发生一般以上环境污染事故”1条环境管理目标。


绿色转型升级不快。江西投资集团业务“多、小、散、弱”等现象比较突出,“两高”产业较多的格局没有改变。赣能股份未完成“十三五”省出资监管企业节能目标任务。煤炭板块的转型发展中,江西投资集团对煤炭企业长期存在的环保设备设施老旧、矸石山生态修复滞后、施工扬尘等问题,一直以来没有下决心进行排查整治,绿色发展成效不足。


二是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萍乡浮法玻璃厂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混乱,大气污染防治问题多发,脱硝除尘设施、静电除尘系统日常管理不善,未按项目环评要求在各物料转载及下料口等产尘点设置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烟气处理系统部分管路老化、破损,存在跑冒滴漏现象。


在产煤矿污染治理欠账较多,安源煤矿洗煤厂部分煤炭、煤泥露天堆放,厂区雨污分流不彻底,地面冲洗废水收集处理不到位,部分废水直排厂边小河。曲江煤矿原煤运输线廊道密闭不到位,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洒落原煤未及时清理,沉淀池淤积严重,厂区雨污分流不到位。尚庄煤矿、花鼓山煤矿等矿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或未正常运行,部分废水未收集处理。


丰城二期电厂扬尘污染问题突出,大部分原料煤露天堆放,货车进出煤场时,扬尘四起,污染严重;云庄灰场大量粉煤灰露天堆放,无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江西英矿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外排窑炉废气在线监控数据显示长期超标;现场发现脱硫废渣管理不规范,去向不明,部分脱硫废渣露天堆放,下料口、贮存场所“三防”措施不到位。赣浙国华(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建工地及中鼎国际各分公司承建的9处建筑工地存在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措施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生态治理修复责任未压实。“十三五”期间江西投资集团共关闭退出27对矿井,经抽查其中10座关闭煤矿,煤矸石山遗留的大量煤矸石裸露堆放,未妥善处置,也未按照要求及时开展生态修复治理,相关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省天然气管网部分施工工地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不力,于都分输站建设期间进站道路损毁严重,晴天扬尘、雨天泥泞;南丰分输站护坡开挖面较大,裸露土石方较多,未经绿化、网格固化等措施处理,存在水土流失和山体滑坡风险。


转包项目污染防治监管责任缺失。抽查4座正在进行综合利用的煤矸石山发现,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进出道路积满灰尘,二次污染严重。经查,各煤矿管理单位未对综合利用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提出具体要求,未对综合利用单位落实污染防治责任进行监管。江西新洛煤电有限公司将新洛矸石砖厂对外承包经营,未督促承包单位落实污染防治责任,该厂仍在使用应淘汰的砖瓦轮窑制砖,脱硫塔未开启,废气直排,部分原材料露天堆放,物料仓道路积尘厚,扬尘污染严重。


遵守环境相关法律法规不严。花鼓山煤矿环境影响评价遗漏洗煤工艺环节,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责令立即整改,督察发现整改仍未完成。江投能链赣州公司加油站建设项目存在未批先建问题;江西天然气井冈山有限公司、江西遂川天然气有限公司供应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未及时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华赣瑞林稀贵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工艺发生重大变动,未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东津发电厂取水许可于2020年6月到期,但仍照常取水。江西英矿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自2020年5月起开采页岩矿用于制砖,未办理采矿许可证。萍乡月池天然矿泉水公司近三年来均严重超出采水许可规模,其中Z3#矿泉水井还存在未批先建问题。


三是督察问题整改不力。新高焦化因大气污染问题多次被查处,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信访件也指出其废气污染扰民问题,督察发现问题未得到彻底有效整改。黑豹炭黑有限公司因废气味道刺鼻,夜间偷排等问题被群众举报,督察发现,该企业烟气氮氧化物排放速率不稳定,2号生产线造粒车间烟气管道破损,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依然存在。


坪湖煤矿、尚庄煤矿均有群众投诉环境污染问题。本次督察发现,坪湖煤矿煤矸石开挖导致大面积山体裸露,作业场地、进出道路扬尘污染严重,排水沟不完善,淋溶水直排山塘,山塘受污染水呈酸性。尚庄煤矿矸石山挖掘、分选过程中未采取抑尘措施,截水沟、沉淀池不完善,现场可见大量未经收集的泥浆在低洼处沉积,已经干化皲裂。


安源发电厂周边群众多次投诉电厂环境污染问题,该厂未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排查整治。本次督察期间,企业将生产线停车应付监测,逃避监管。督察还发现,该电厂未按要求对排渣口烟尘进行收集处理,布袋除尘器未正常运行,灰斗破损严重。大量煤矸石和未及时转运的煤渣露天堆放,淋溶水未经收集处理;电厂内、外部道路积尘严重,雨污混流,大量冲洗水直排边上小河。


四是环境风险防范不力。危险废物管理不重视。新高焦化有限公司在清理外排废水受纳河道中受污染淤泥时,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直接将淤泥露天堆放于堤坝上,并将淤泥配煤炼焦处置;废脱硝催化剂场所未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标牌,账物不符;2018年以来,脱硫产生的废催化剂未进行危险废物属性鉴别;回用的焦油渣、酸焦油、蒸氨残渣等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转运、处理管理不到位;2018年以来,转出危险废物煤焦油未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华赣瑞林稀贵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熔炼炉、电炉烟气收集装置不全,大量烟气无组织排放;水淬渣仓库存在破损,厂区雨污分流不彻底,烟尘浸出车间外雨水收集沟中有蓝色含铜废水,并有烟灰等泥状物混入,2018以来,产生的大量蒸发盐贮存在厂区,未开展危险废物属性鉴别,存在环境风险。


黑豹炭黑有限公司煤焦油储罐区未按要求做防腐防渗处理,未建设脱硫石膏和废脱硝催化剂贮存场所。该公司2018-2021年期间,共接收20余家单位转来的煤焦油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2021年还采用无危险废物运输资质企业车辆运输危险废物煤焦油。


环境风险隐患较多。萍乡焦化厂已关停,厂内残留2500余吨脱硫废液长期未处置,存在环境风险。江西九江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运营管理的九江长江二桥桥面径流收集处理设施大部分破损。省天然气集团17家天然气供应企业中,仅1家按要求在2021年8月前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环境应急处置不力。新高焦化有限公司在对污水外排设施维修及炼焦车间发生煤气逸散事故时,应急处置不力,应急设施不完备,环境应急预案不健全。


督察要求,江西投资集团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大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考核和对下属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各级下属企业切实履行生态修复和污染治理责任;要重点围绕煤炭、电力、焦化等行业,完善污染治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加快矿山生态修复,逐步恢复区域生态系统功能;要狠抓环境风险管控,规范危险废物管理,确保生态环境安全;要举一反三,注重源头防范,建立健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督察强调,江西投资集团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江西投资集团处理。